新古典主義(Neo-classicism)可視為當時的一種風格運動,約始於一次大戰前,1920年代達於頂峰並持續至1945年間,反對法國印象派的朦朧性及德國後期浪漫派的複雜、長大與誇張表現的手法,期望回復到古典主義的理想。以作曲家的創作風格來說,古典主義所代表的意義為何,有人認為古典主義即回復到十八世紀後期的宮廷風格,或者可說是專指海頓、莫札特時代的古典時期;也有人認為古典主義是尋求十八世紀前的啟示,如巴洛克的鼎盛時期如巴哈(Bach, J. S.)、韓德爾(Handel, G. F.)等人的時代或更早的時期如蒙臺威爾第、盧利甚至是十五世紀弗萊樂派的複音音樂作曲家等,換句話說即泛指十九世紀浪漫精神以外的一切。音古典主義主要人物包括俄國的史特拉汶斯基(Stravinsky, I.)、普羅可非夫(Prokofiev, S.),德國的亨德密特(Hindemith, P.),義大利的雷史畢基與法國六人團等人。他們運用了如調性擴展(expanded tonality)、無調性(atonality)、調式(modality)、泛調性(pantonality )等新手法,雖說其形式風格回到了舊有的體制,然而創作作品所用到的語彙卻是全新的(Grout,1988;Stolba,1994)。 音樂上的新古典主義重要成就之一是絕對形式的恢復,交響曲、協奏曲、奏鳴曲及各種型態之室內樂重新獲得重視(在二十世紀前二十年,交響詩、芭蕾與歌劇的光芒曾掩蓋過這些形式),作曲家也重拾浪漫派以前的曲式,諸如組曲、嬉戲曲、清唱劇、大協奏曲與賦格等。在旋律的概念上偏重音程較高、音域較廣的器樂性旋律,這和浪漫時期以聲樂為基礎的旋律概念恰成對比。在和聲上則拋棄華格納時期的半音主義,改以自然音階的七個音為基礎,但是這七個音具有比以前更自由的用法,這七個音在和聲、對位上可以更自由的組合,這種創作傾向一般稱為泛調性主義,樂譜上很少使用臨時升降記號,顯然與C大調的調性有明顯關聯。由於「泛調」的產生源於鋼琴白鍵彈奏的現代技巧,因此「白色音樂」可以用來形容許多新古典主義的樂曲,例如史特拉汶斯基的作品《為鋼琴與木管樂器的協奏曲》(1924)與芭蕾音樂《浦欽奈拉》(Pulcinella,1919)終曲,《浦欽奈拉》採用十八世紀義大利音樂素材,雖然原曲的旋律線和低音線皆被保留,但管絃樂法、和聲與力度的處理卻是極自由且個性化的方式(Machlis,1989;楊沛仁,民9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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